实现品牌口号“闪耀之材 点亮未来”的措施,正是小原集团公司的“价值创造模式”。
我们将践行这一“价值创造模式”,实现小原集团描绘的未来与社会蓝图。
小原的“核心组织能力”是指,为了构建与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关系并支持小原集团的持续发展而成为价值创造源泉的体制。
我们认为,小原的“核心组织能力”分为以下4点:“能够与客户密切接触,快速了解要求,并迅速传达至公司内部的市场营销”、“运用长年积累的光学玻璃知识进行材料研究开发”、“能够满足多品种、小批量、超高品质的生产技术”、“可应对市面上销售设备无法测量的超精密领域的测量、评估和分析”。
“核心流程”是指,将客户和本公司的核心组织能力相连接,快速提供小原的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我们认为,通过“可运用材料研究和开发能力调整材料”、“采用从小规模到量产均能满足的、机动灵活的生产体系按时完成材料制造”、“凭借精密控制系统实现客户要求的物理属性值”等活动,可提供让客户放心使用的材料。
这些活动将小原的核心组织能力和核心流程组合起来有效运用,让“客户”、“加工制造商”、“小原”一起携手共创价值,并提供“闪耀之材”,是小原集团价值创造的基轴,是确立竞争优势的源泉。
为了解决社会课题、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必须强化小原集团的人才和组织文化。基于社会形势和本公司战略,营造“诚信服务”、“锲而不舍的造物精神”、“挑战精神”、“集团合作”、“尊重个性及多样性”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强化“核心组织能力与核心流程”,从而不断改良和强化价值创造模式。